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新余市跆拳道协会
华俊武术跆拳道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
德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悟拳黑带武道馆、龙耀跆拳道、俊华跆拳道、金振会跆拳道、鼎华军事拓展俱乐部、智强跆拳道俱乐部、中泰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竞体体育、正德跆拳道、精威跆拳道
四、指导单位:
新余市体育局(体育总会)
五、赞助单位:
新余龙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4日
地点:比赛地址补充通知
七、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国跆协个人会员;
(2)中国跆协团体会员
(3)近三年参加过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及以上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一概不得参赛(以秩序册运动员名单为准)。
八、竞赛办法
(1)采用世跆联最新竞赛规则
(2)品势比赛
1、品势比赛采用分组一次打分排名赛制;
2、品势个人赛和混双比赛不限报人数和队伍;团体品势每支参赛队伍各组别(分男、女)限报二队,每队人数人数3-6人,不足3人或者超过6人取消参赛资格;
3、个人品势比赛采用每级别8人一组分组比赛;如某一组别参赛人数在8人及以下则不再分组;达到12-16人则平均分成两个组,达20-24人则平均分成三个组,依次类推。如有特殊情况在赛前的组委会会议上公布;
4、教练员或领队禁止进去比赛场地。
(3)跆拳道舞比赛
1、比赛不分性别和组别,可男女混合组队;
2、每队人数不得多于10人,不少于3人;
3、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钟;
4、报到时提交表演音乐盘,并自留备份盘;
5、有外文演唱部分的歌词须提交歌词大意;
6、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7、在动作编排中不得出现世界跆拳道(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单项裁判负责人同意;
8、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题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题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9、教练员或领队禁止进入比赛场地。
(四)竞技比赛(使用电子护具 )
1、各级别每支参赛队伍参赛人数不限;
2、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3、所有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在报到时统一称重,并在首场比赛前一天必须抽签,体重允许正负0.5公斤;
4、每场两局,每局一分钟,中间休息30秒,两局比赛得分多的获胜。平局时,进行加时赛;
5、只有一人的级别与本组相邻较重一级别合并;如合并后的级别仍不足二人,则与相邻较轻一级别合并,如合并后仍不足二人,则取消该级别的比赛或由技术代表决定如何处理;
6、个人竞技比赛采用每级别8人一组分组比赛;如某一组别参赛人数在8人及以下则不再分组;达到9-16人则分成两个组,达17-24人则分成三个组,依次类推。如有特殊情况在赛前的组委会会议上公布;
7、运动员必须着符合规定的道服(穿品势服不能参加竞技比赛,否则上场即判罚不当行为犯规一次),自备护裆,护臂,护腿,手套,大会统一提供护头、护胸、电子脚套;
8、领队或教练员进入比赛场地进行指导时,必须持有江西省跆拳道协会颁
发的有效教练员证。
九、竞赛项目
(1)品势比赛
1、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2、混双比赛
3、团体比赛:分男、女组别,比赛队伍由3-6人组成。
分类 | 分组 | 决赛 | |
个人 | 宝宝组 | 2018.1.1日之后 | 太极 1 章 |
幼儿组 | 2016.1.1-2017.12. 31 | 太极 1 章 | |
儿童组 | 2014.1.1-2015.12. 31 | 太极 2章 | |
少儿A组 | 2012.1.1-2013.12. 31 | 太极 3 章 | |
少儿B组 | 2010.1.1-2012.11. 31 | 太极 5 章 | |
少年组 | 2006.1.1-2009.12. 31 | 太极 8 章 | |
混双 | 宝宝组 | 2018.1.1日之后 | 太极 1 章 |
幼儿组 | 2016.1.1-2017.12. 31 | 太极1 章 | |
儿童组 | 2014.1.1-2015.12. 31 | 太极 2章 | |
少儿A组 | 2012.1.1-2013.12. 31 | 太极3 章 | |
少儿B组 | 2010.1.1-2012.11. 31 | 太极 5 章 | |
少年组 | 2006.1.1-2009.12. 31 | 太极 8 章 | |
团体 | 宝宝组 | 2018.1.1日之后 | 太极 1 章 |
幼儿组 | 2016.1.1-2017.12. 31 | 太极 1 章 | |
儿童组 | 2014.1.1-2015.12. 31 | 太极 2 章 | |
少儿A 组 | 2012.1.1-2013.12. 31 | 太极 3 章 | |
少儿B 组 | 2010.1.1-2012.11. 31 | 太极 5章 | |
少年组 | 2006.1.1-2009.12. 31 | 太极 8 章 |
(2)竞技比赛
1、组别、级别:
(1)宝宝组:(2018年1月1日之后);
男子 | 14-16Kg | 19Kg | 22Kg | 24Kg | 26Kg | 28Kg | 30Kg | +30Kg |
女子 | 13-16Kg | 18Kg | 20Kg | 22Kg | 24Kg | 26Kg | 28Kg | +30Kg |
(2)幼儿组:(2016年1月1日-2017 年12月31日);
男子 | 16-20Kg | 23Kg | 26Kg | 29Kg | 32Kg | 36Kg | 40Kg | +40Kg |
女子 | 14-18Kg | 21Kg | 24Kg | 27Kg | 30Kg | 34Kg | 38Kg | +38Kg |
(3)儿童组:(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男子 | 18-22Kg | 25Kg | 28Kg | 31Kg | 34Kg | 39Kg | 44Kg | +44Kg |
女子 | 16-20Kg | 23Kg | 26Kg | 29Kg | 32Kg | 37Kg | 42Kg | +42Kg |
(4)少儿 A 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男子 | 23-25Kg | 28Kg | 31Kg | 34Kg | 38Kg | 43Kg | 48Kg | +48Kg |
女子 | 20-23Kg | 26Kg | 29Kg | 32Kg | 36Kg | 41Kg | 46Kg | +46Kg |
(5)少儿 B 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 ||||||||
男子 | 31Kg | 34Kg | 38Kg | 42Kg | 46Kg | 51Kg | 56Kg | +56Kg |
女子 | 29Kg | 32Kg | 36Kg | 40Kg | 44Kg | 49Kg | 55Kg | +55Kg |
(6)少年A组:(2008 年 1月1日出生至2009年12月31日) | ||||||||
男子 | 38Kg | 41Kg | 44Kg | 47Kg | 50Kg | 53Kg | 58Kg | +58Kg |
女子 | 37Kg | 40Kg | 43Kg | 46Kg | 49Kg | 52Kg | 57Kg | +57Kg |
(7)少年B组:(2006年 1月1日出生至2007年12月31日) | ||||||||
男子 | 45Kg | 48Kg | 51Kg | 55Kg | 59Kg | 63Kg | 68Kg | +68Kg |
女子 | 38Kg | 42Kg | 46Kg | 50Kg | 54Kg | 58Kg | 62Kg | +62Kg |
(3)快腿王
宝宝组 | 2018.1.1日之后 |
幼儿组 | 2016.1.1-2017.12. 31 |
儿童组 | 2014.1.1-2015.12. 31 |
少儿A 组 | 2012.1.1-2013.12. 31 |
少儿B 组 | 2010.1.1-2012.11. 31 |
少年组 | 2006.1.1-2009.12. 31 |
1、每个参赛队伍不限报名参赛人数,男女不限。
2、宝宝组左右前踢20秒,其他组别以左右横踢20秒为时间,以踢击方靶20秒来判定击打次数,录取前三名,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快腿王不带入团体总分。
3、个人快腿王比赛如某一组参赛人数在8人及以下则不再分组比赛;达到9人及以上,则该级别平均分成两组(一组、二组);达17人以上则该级别平均分成三组(一组、二组、三组);以此类推。如有特殊情况在赛前的组委会会议上公布。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单项及混双、团体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单项与混双前8名颁发证书;
(2)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奖杯,积分办法如下;
1、集体项目(包括混双),前8名积分依次为16、12、10、8、6、4、2、1;
2、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10、8、6、5、4、3、2、1;
3、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3)设品势男、女“最佳技术奖”各1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4)设竞技男、女“最佳技术奖”各1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5)设“优秀裁判员奖”,授予证书或奖状。
(6)10人以内(包括10人)参赛队伍将获得“最佳技术奖”奖杯一个;领队服一件
(7)本次比赛参赛队伍10~30人,获得“最佳技术奖”奖杯一个;领队服两件。
(8)本次比赛参赛队伍30人以上(包括30人),获得“最佳技术奖”奖杯一个,领队服三件。
十一、经费
(1)参赛单位旅差费、食宿费自理;
(2)中国跆拳道协会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参赛费如下:参赛费:420元/人(含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费20元, 电子护具使用费100元, 不参加竞技比赛320元/人 ),如有兼项,兼项费每人每项100元,总620元封顶;
(3)各参赛单位提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参赛运动员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护照号码;姓名与身份证号/护照号码出现错误,保险将无效;
(4)由于本单位报名错误,报到后需要修改级别将收取100元/人次额外编排费;
(5)提交报名表的同时交情参赛费用;费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转账:支付宝账号:18507908895,微信账号:18507908895,银行卡账号:九江银行新余分行6231 4626 2630 0908 157檀红霞;报名联系人:何汉钊,电话13767295899;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单位名称。
十二、报名及报到
(1)报名
1.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7月25日前报名,过时概不接受。
报名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18507908895;报名咨询:13767295899(何老师)
2.各参赛单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3.线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运动员资料:运动员身份证/护照照片、运动员证件照片、运动员健康证明;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有效会员证;
随行人员资料:领队、教练员身份证/护照照片、领队、教练员证件照片、教练员有效教练证照片;
4.报名表一旦确认不允许更换运动员姓名和组别。
5.将已审核通过的参赛单位将网络报名表下载、打印,一式两份,由参赛单位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同上。
(2)报到
1.各队于2024年8月2日20:00前报到;报到地点:新余市体育中心篮球馆。
2.报到时运动员携带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原件或照片;运动员近期一寸标准近照1张。
3.如不能提供健康证明(心、脑电图)需在报到时由领队或教练签定免责声明(安全协议,见附件1,相关文件模板可从报名平台下载获取),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非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有效会员的参赛人员可现场办理入会手续。
十三 、裁判员
本次比赛技术官员由江西省跆拳道协会负责选调,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四、申诉
比赛中对某场比赛判罚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书,同时缴纳申诉费600元人民币,申诉方可受理。经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胜诉者申诉费一半归还,败诉者将不再返还申诉费。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所有。
江西省跆拳道协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