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魄杯”2022年江西省大众跆拳道系列赛
(赣州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赣州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南昌康辰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9日—21日
地点:(待定)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国跆协个人会员;
(二)近三年参加过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及以上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一概不得参赛(以秩序册运动员名单为准)。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跆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品势比赛
1、品势比赛采用分组一次打分排名赛制;
2、品势个人赛和混双比赛不限报人数和队伍;团体品势每支参赛队伍各组别(分男、女)限报一队,每队人数人数3-6人,不足3人或者超过6人取消参赛资格;
3、个人品势比赛如某一组别参赛人数在12人及以下则不再分组比赛;达到12人则平均分成两组(一组、二组);达到24人则平均分成三组(一组、二组、三组);依次类推。如有特殊情况在赛前的组委会会议上公布;
4、教练员或领队禁止进去比赛场地。
(三)跆拳道舞比赛
1、比赛不分性别和组别,可男女混合组队;
2、每队人数不得多于10 人,不少于3 人;
3、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钟;
4、报到时提交表演音乐盘,并自留备份盘;
5、有外文演唱部分的歌词须提交歌词大意;
6、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7、在动作编排中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单项裁判负责人同意;
8、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题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题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9、教练员或领队禁止进入比赛场地。
(四)竞技比赛
1、各级别每支参赛队伍参赛人数不限;
2、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3、所有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在报到时统一称重,并在首场比赛前一天必须抽签,体重允许正负0.5公斤;
4、每场两局,每局一分钟,中间休息30秒,两局比赛得分多的获胜。平局时,进行加时赛;
5、只有一人的级别与本组相邻较重一级别合并;如合并后的级别仍不足二人,则与相邻较轻一级别合并,如合并后仍不足二人,则取消该级别的比赛或由技术代表决定如何处理;
6、个人竞技比赛如某一组别参赛人数在12人及以下则不再分组比赛;达到12人则该级别平均分成两组(一组、二组);达24人则该级别平均分成三组(一组、二组、三组);依次类推;
7、本次比赛使用电子护具,运动员必须着符合规定的道服(穿品势服不能参加竞技比赛,否则上场即判罚不当行为犯规一次),自备护裆,护臂,护腿,手套,大会统一提供护头、护胸;
8、领队或教练员进入比赛场地进行指导时,必须持有江西省跆拳道协会颁发的有效教练员证。
七、竞赛项目
(一)品势比赛
1、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2、混双比赛
3、团体比赛:分男、女组别,比赛队伍由3-6人组成。
分类 | 分组 | 决赛 | |
个人 | 幼儿组 | 2014.1.1-2016.12. 31 | 太极1章 |
儿童组 | 2012.1.1-2013.12. 31 | 太极2章 | |
少儿组 | 2010.1.1-2011.12. 31 | 太极3章 | |
少年组 | 2008.1.1-2009.12. 31 | 太极4章 | |
青少年组 | 2006.1.1-2007.12. 31 | 太极6章 | |
混双 | 幼儿组 | 2014.1.1-2016.12. 31 | 太极1章 |
儿童组 | 2012.1.1-2013.12. 31 | 太极2章 | |
少儿组 | 2010.1.1-2011.12. 31 | 太极3章 | |
少年组 | 2008.1.1-2009.12. 31 | 太极4章 | |
青少年组 | 2006.1.1-2007.12. 31 | 太极6章 | |
团体 | 幼儿组 | 2014.1.1-2016.12. 31 | 太极1章 |
儿童组 | 2012.1.1-2013.12. 31 | 太极2章 | |
少儿组 | 2010.1.1-2011.12. 31 | 太极3章 | |
少年组 | 2008.1.1-2009.12. 31 | 太极4章 | |
青少年组 | 2006.1.1-2007.12. 31 | 太极6章 |
(二)竞技比赛
1、组别、级别:
(1)幼儿组:(2014年1月1日-2016 年12月31日);
男子 | 16-20Kg | 23Kg | 26Kg | 29Kg | 32Kg | 36Kg | 40Kg | +40Kg |
女子 | 14-18Kg | 21Kg | 24Kg | 27Kg | 30Kg | 34Kg | 38Kg | +38Kg |
(2)儿童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男子 | 18-22Kg | 25Kg | 28Kg | 31Kg | 34Kg | 39Kg | 44Kg | +44Kg |
女子 | 16-20Kg | 23Kg | 26Kg | 29Kg | 32Kg | 37Kg | 42Kg | +42Kg |
(3)少儿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男子 | 20-25Kg | 28Kg | 31Kg | 34Kg | 38Kg | 43Kg | 48Kg | +48Kg |
女子 | 19-23Kg | 26Kg | 29Kg | 32Kg | 36Kg | 41Kg | 46Kg | +46Kg |
(4)少年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 ||||||||
男子 | 23-28Kg | 31Kg | 34Kg | 38Kg | 42Kg | 47Kg | 53Kg | +53Kg |
女子 | 21-26Kg | 29Kg | 32Kg | 36Kg | 40Kg | 45Kg | 51Kg | +51Kg |
(5)青少年组:(2006年 1月1日出生至2007年12月31日) | ||||||||
男子 | 45Kg | 48Kg | 51Kg | 55Kg | 59Kg | 63Kg | 68Kg | +68Kg |
女子 | 38Kg | 42Kg | 46Kg | 50Kg | 54Kg | 58Kg | 60Kg | +62Kg |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及混双、团体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单项与混双前8名颁发证书;
(二)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奖杯,积分办法如下;
1、集体项目(包括混双),前8名积分依次为 16、12、10、8、6、4、2、1;
2、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 10、8、6、5、4、3、2、1;
3、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三)设品势男、女“最佳技术奖”各1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四)设竞技男、女“最佳技术奖”各1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授予证书或奖状。
九、经费
(一)参赛单位旅差费、食宿费自理;
(二)中国跆拳道协会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参赛费:420元/人(含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费20元,电子护具使用费100元/人),不参加竞技比赛320元/人,如有兼项,兼项费每人每项100元,,620元封顶;
(三)各参赛单位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供参赛运动员姓名和身份证号;姓名与身份证号出现错误,保险将无效;
(四)由于本单位报名错误,报到后需要修改级别将收取100元/人.次额外编排费;
(五)提交报名表的同时交清参赛费用;费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转账:支付宝账号:15727782577,微信账号:15727782577,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单位名称。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 2022 年 8 月 8 日 24 点前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2021151516@qq.com ,过时慨不接受。
2、报名联系人: 苏甦 联系电话: 15727782577
(二)报到
1、各队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 20 点报到,报到地点 (待定) 。
2、报到时运动员携带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口本照片),及一寸标准近照1 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3、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报到时必须出具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心、脑电图);如不能提供健康证明(心、脑电图)需在报到时由领队或教练签定免责声明(安全协议,见附件1),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非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的参赛人员可现场办理入会手续。
十一、裁判员
本次比赛技术官员由江西省跆拳道协会负责选调,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申诉
比赛中对某场比赛判罚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书,同时缴纳申诉费600元人民币,申诉方可受理。经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胜诉者申诉费一半归还,败诉者将不再返还申诉费。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
江西省跆拳道协会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
安全协议书(参赛者声明)
本队所有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均自愿报名参加 年江西省大众跆拳道系列赛 站比赛,在此已经清楚了解并同意比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对报名参赛者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方面的要求,并确认自身情况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要求。比赛期间,对本校运动员出现因身体情况(包括心脏问题)而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自行负责,与大会无关;并保证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本人对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的评估,遵照竞赛主办单位要求办理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协议
参赛队员代表签字: 教练员/领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赛单位盖章:
(本协议书每队一份,复印有效)
附件 2:
疫情防控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新冠病毒防控的要求,提高工作人员预防和处理疫情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疫情期间及时应对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各类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尽力避免继发性危害,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活动前:抓好演练,熟悉防控环节。活动举办之前,专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演练活动要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要求,在演练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演练工作重点要突出防控的各个程序和环节,让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防控步骤烂熟于心,化为实际的行动;
二、进场时:充分准备,严格把关。大型活动举行前责任部门要提前对活动涉及的物品、器械进行消毒,对防疫的物资储备进行认真核查,要提前准备好体温枪及备用口罩、 免洗手消毒液,严格做到消毒措施齐全、群众使用便利。负责入口检查的工作人员,一律要求群众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对入场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不正常人员要及时带到隔离点由专业人士进行处理;参加活动的群众进入场地时需进行有序排队,前后间隔一米,入场后,还要督查口罩佩戴情况,对没有佩戴或戴后又摘的群众进行劝导,要求其戴上口罩遵守防疫相关规定。
三、活动中:加强巡查,及时处理。活动开展时,工作人员适当走动巡查,观察是否有人员私自摘下口罩,并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提醒。要防止外来人员无码进入,活动过程中进出口工作人员做好管控,若有人员中途离场,再进入时仍需查看健康码进场。
四、遇险时:及时引导,安全疏散。当发生突发事件遇到危险需疏散人群时应迅速打开安全门,同时,负责人要立即根据《安全疏散指示图》迅速有序地组织群众撤离到安全区域。应急疏散时,要确保所有人员才能正常佩戴口罩,避免近疏离接触造成传染。要及时准备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活动中出现体温异常、身体异常的人员能够快速离开活动场所。
五、现场急救:现场安排医疗卫生人员,对于中暑和意外受伤人员及其它事情可及时应急处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六、活动后:做好统计,及时善后。活动后,要及时做好活动参与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建立追溯机制,如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认真做好感染者的善后工作。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应该立即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附件 3
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赛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比赛工作安全、稳妥、有序进行,本人自愿签署并遵守以下承诺∶
1.参加本次比赛前14天本人没有出现体温37.3℃及以上、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本人身体健康、健康码为"绿码"。
2.参加本次比赛前 21天内本人无境外(含港澳台,下同)、国内中高风险区(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调整公布为主,下同)的活动轨迹。
3.参加本次比赛前 21天内本人没有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
4.参加本次比赛前 21 天内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与本人同居的人员也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
5.进入赛区后,本人严格遵守各项防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以上承诺,本人严格遵守,如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的个人行为,将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 名∶
签署日期∶
参赛队疫情防控责任人信息
单位: (公章)
姓名 | 单位 (部门)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领队 | ||||
队伍防疫责任人 | ||||
主教练 |
备注:本表格与电子版报名表同时发送至:20211515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