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魄杯”2022年江西省大众跆拳道系列赛
(吉安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
四、 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8日—10日
地点:泰和县体育馆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国跆协个人会员;
(二)近三年参加过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及以上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一概不得参赛(以秩序册运动员名单为准)。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跆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品势比赛
1、品势比赛采用分组一次打分排名赛制;
2、品势个人赛和混双比赛不限报人数和队伍;团体品势每支参赛队伍各组别(分男、女)限报一队,每队人数人数3-6人,不足3人或者超过6人取消参赛资格;
3、个人品势比赛如某一组参赛人数在8人及以下不再分组,达到12-16人则平均分成两个组,达到20-24人则平均分成三个组,以此类推。如有特殊情况在赛前的组委会会议上公布;
4、教练员或领队禁止进去比赛场地。
(三)跆拳道舞比赛
1、比赛不分性别和组别,可男女混合组队;
2、每队人数不得多于10 人,不少于3 人;
3、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钟;
4、报到时提交表演音乐盘,并自留备份盘;
5、有外文演唱部分的歌词须提交歌词大意;
6、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7、在动作编排中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单项裁判负责人同意;
8、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题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题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9、教练员或领队禁止进入比赛场地。
(四)竞技比赛
1、各级别每支参赛队伍参赛人数不限;
2、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赛制;
3、所有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在报到时统一称重,并在首场比赛前一天必须抽签,体重允许正负0.5公斤;
4、每场两局,每局一分钟,中间休息30秒,两局比赛得分多的获胜。平局时, 进行加时赛。
5、只有一人的级别与本组相邻较重一级别合并;如合并后的级别仍然不足二人, 则与相邻较轻一级别合并,如合并后仍不足二人,则取消该级别的比赛或由技术代表决定如何处理;
6、个人竞技比赛如某一级别参赛人数 16 人及以下则不再分组比赛,达到 16 人及以上(含 16 人)则该级别平均分成两组(一组、二组);达 32 人及以上(含32 人)则该级别平均分成三组(一组、二组、三组)依次类推。如有特殊情况在赛前的组委会会议上公布;
7、运动员必须着符合规定的道服(穿品势道服不能参加竞技比赛,否则上场即判罚不当行为犯规一次),自备护裆、护臂、护腿、手套;大会统一提供护电子头盔,电子护胸,电子脚套。
8、领队或教练员进入比赛场地进行指导时,必须持有江西省跆拳道协会颁发的有效教练员证。
七、竞赛项目
(一)品势比赛
1、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2、混双比赛
3、团体比赛:分男、女组别,比赛队伍由3-6人组成。
分类 | 分组 | 决赛 | |
个人 | 宝宝组 | 2016.1.1之后 | 太极 1 章 |
幼儿组 | 2014.1.1-2015.12. 31 | 太极 1 章 | |
儿童组 | 2012.1.1-2013.12. 31 | 太极 2章 | |
少儿A组 | 2010.1.1-2011.12. 31 | 太极 3 章 | |
少儿B组 | 2008.1.1-2009.12. 31 | 太极 5 章 | |
少年组 | 2004.1.1-2007.12. 31 | 太极 8 章 | |
混双 | 宝宝组 | 2016.1.1之后 | 太极1 章 |
幼儿组 | 2014.1.1-2015.12. 31 | 太极1 章 | |
儿童组 | 2012.1.1-2013.12. 31 | 太极 2章 | |
少儿A组 | 2010.1.1-2011.12. 31 | 太极3 章 | |
少儿B组 | 2008.1.1-2009.12. 31 | 太极 5 章 | |
少年组 | 2004.1.1-2007.12. 31 | 太极 8 章 | |
团体 | 宝宝组 | 2016.1.1之后 | 太极 1 章 |
幼儿组 | 2014.1.1-2015.12. 31 | 太极 1 章 | |
儿童组 | 2012.1.1-2013.12. 31 | 太极 2 章 | |
少儿A 组 | 2010.1.1-2011.12. 31 | 太极 3 章 | |
少儿B 组 | 2008.1.1-2009.12. 31 | 太极 5章 | |
少年组 | 2004.1.1-2007.12. 31 | 太极 8 章 |
(二)竞技比赛
1、组别、级别:
(1)宝宝组:(2016年1月1日之后);
(2)幼儿组:(2014 年1月1日-2015 年12月31日);
(3)儿童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4)少儿 A 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5)少儿 B 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6)少年组:(2004年 1月1日出生至2007年12月31日)
宝宝男子组:14kg、16kg、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0kg、+30kg;
宝宝女子组:14kg、16kg、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0kg、+30kg;
幼儿男子组:14-16kg、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0kg、+30kg;
幼儿女子组:14-16kg、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0kg、+30kg;
儿童男子组:15-19kg、21kg、23kg、25kg、27kg、29kg、31kg、34kg、37kg、40kg、+40kg;
儿童女子组:13-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0kg、33kg、36kg、39kg、+39kg;
少儿男子A组:18-22kg、25kg、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9kg、+49kg;
少儿女子A组:16-20kg、23kg、26kg、29kg、32kg、35kg、38kg、41kg、44kg、47kg、+47kg;
少儿男子B组:26-29kg、32kg、35kg、38kg、41kg、44kg、47kg、50kg、53kg、56kg、+56kg;
少儿女子B组:25-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9kg、52kg、55kg、+55kg;
少年男子组:28-32kg、36kg、40kg、44kg、48kg、52kg、56kg、60kg、64kg、+64kg;
少年女子组:27-31kg、35kg、39kg、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及混双、团体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单项与混双前8名颁发证书;
(二)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奖杯,积分办法如下;
1、集体项目(包括混双),前8名积分依次为 16、12、10、8、6、4、2、1;
2、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 10、8、6、5、4、3、2、1;
3、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三)设品势男、女“最佳技术奖”各1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四)设竞技男、女“最佳技术奖”各1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授予证书或奖状。
十、经费
(一)参赛单位旅差费、食宿费自理;
(二)中国跆拳道协会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参赛费:420元/人(含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费20元,电子护具使用费100元,不参加竞技比赛320元/人),如有兼项,兼项费每人每项100元,620元封顶(非团体会员报名总费用额外加50元/人);
(三)各参赛单位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供参赛运动员姓名和身份证号;姓名与身份证号出现错误,保险将无效;
(四)由于本单位报名错误,报到后需要修改级别将收取100元/人.次额外编排费;
(五)提交报名表的同时交清参赛费用,费用通过一下方式转账:
1.支付宝支付:18870660079(林金平)
2.微信账号:18870660079(林金平)
八、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运动员资料:运动员身份证/护照照片、运动员证件照片、运动员健康证明;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有效会员证;
随行人员资料:领队、教练员身份证/护照照片、领队、教练员证件照片、教练员有效教练证照片;
3.报名表一旦确认不允许更换运动员姓名和组别。
5.将已审核通过的参赛单位网络报名表下载电子版,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 21:00 点前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 331429292@qq.com ,过时慨不接受。
(二)报到
1、各队于 2022 年 8 月 8 日 18:00点前到 泰和县龙信大酒店 报到。
2、报到时运动员携带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口本照片),及一寸标准近照1 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3、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报到时必须出具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心、脑电图);如不能提供健康证明(心、脑电图)需在报到时由领队或教练签定免责声明(安全协议,见附件1),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非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的参赛人员可现场办理入会手续。
十一、裁判员
本次比赛技术官员由江西省跆拳道协会负责选调,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申诉
比赛中对某场比赛判罚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书,同时缴纳申诉费600元人民币,申诉方可受理。经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胜诉者申诉费一半归还,败诉者将不再返还申诉费。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
江西省跆拳道协会
2022年7月1日
附件1:
安全协议书(参赛者声明)
参赛队员代表签字: 教练员/领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赛单位盖章:
(本协议书每队一份,复印有效)
附件2:
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表
运动队:
姓 名:
一、流行病学史,请问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在从本日起之前14天之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游史或居住史: 有 无。
2.在从本日起之前14天之内,曾接触过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 无。
3.周围区域没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有 无。
4.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无接触史: 有 无。
5.其他异常请描述:
二、病史询问:请问自本日起之前近14天内是否存在以下症状:
1.无任何不舒服
2.有不舒服
干咳 乏力 喷嚏 鼻涕 咳痰
咽痛 呼吸不畅 腹泻 结膜炎
3.其他:
请确认以上内容真实并签字:
填写时间:2022年 月 日
附件3:
疫情防控预案